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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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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4-12-24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12月23日,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强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国务院任命的35个部门和单位的4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9时,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吴政隆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国务院总理李强作了讲话。他强调,要把铮铮誓言牢记在心,用不懈的奋斗去践行,用不凡的业绩去兑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维护宪法权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恪守法治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接受监督,做反腐倡廉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