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个城市试点低效用地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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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10-29
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常钦)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要在坚持“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空间统筹、结构优化、资金平衡、组织推动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公平公开、“净地”供应,充分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完善收益分享机制,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促进改造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