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50-9231/TB 国际刊号:1671-5799
主管单位: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举行第三次第四次会议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3-15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王比学)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6人,出席172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2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这个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建议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和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将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9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部署任务思路清晰、简明准确,是一个政治站位高,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凝神聚气的好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赞成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9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2日下午和13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