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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无变化将自动继续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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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12-12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吴秋余)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提醒,解读2020年继续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的常见问题。

  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最大限度便利广大纳税人。

  提醒①:今年已在单位办理过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在单位办理,该怎么办?

  如2019年已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需要2020年在单位继续办理扣除,需根据政策享受条件并结合明年实际情况,在今年12月份及时关注前期填报信息的变化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为减轻广大纳税人负担,税务机关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若不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提醒②:今年已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什么还要在12月份予以关注?

  今年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据今年情况填报并享受政策的;如相关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据实更新。税务机关已预填好相关信息,纳税人只需通过手机APP、网页等渠道查看并修正相关信息即可。

  提醒③:如果未及时关注并修正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有什么影响?

  若未能及时关注、修改,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若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职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再如,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还可能影响纳税信用。